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體,及斜拉斜吊等;
2.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4.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
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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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1-12-22 瀏覽次數:691 返回列表
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體,及斜拉斜吊等; 2.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4.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 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