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參數(shù)需要說明如下:
**,起重機標牌上標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起重機的額定起重量,應醒目表示在起重機結(jié)構(gòu)的明顯位置上。
**,對于臂架類型起重機來說,其額定起重量是隨幅度而變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標是用起重力矩來表征的。標牌上標定的值是**起重量。
第三,帶可分吊具(如抓斗、電磁吸盤、平衡梁等)的起重機,其吊具和物料質(zhì)量的總服額定起重量,允許起升物料的質(zhì)量是有效起重量。
起升高度H
起升高度是指起重機運行軌道頂面(或地面)到取物裝置上極限位置的垂直距離,單位為m。通常用吊鉤時,算到吊鉤鉤環(huán)**;用抓斗及其他容器時,算到容器底部。
下降深度h
當取物裝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軌道頂面以下時,其下放距離稱為下降深度。即吊具**工作位置與起重機水平支承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起升范圍D
起升范圍為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和**工作位置之間的垂直距離。
跨度 S
跨度指橋式類型起重機運行軌道**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