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區(qū)防爆電動單梁起重機
本產品適用于工廠內防爆能力不高于II B或II C級,引燃溫度組別不低于T4組的可燃性氣體或蒸氣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適用的危險區(qū)域為1區(qū)或2區(qū)(詳見GB3836.1-2000)。
本產品一般為地面操作,根據用戶需要也可以司機室操作。工作**為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