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國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fā)布了《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關于2015年5月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公告》,依據國網公司4月9日新下發(fā)的《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有關規(guī)定,對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處理。其中,涉及建業(yè)電纜集團有限公司和亞星線纜集團有限公司2家電纜企業(yè)。
建業(yè)電纜集團有限公司供應邯鄲公司220千伏尚北輸變電工程的10kV電力電纜,經電科院抽檢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線纜導體直阻,外護套厚度平均值不符合技術規(guī)范要求。根據《細則》有關規(guī)定,對該供應商采取暫停中標資格2個月處理。
亞星線纜集團有限公司供應石家莊公司居民小區(qū)工程的低壓電力電纜,經電科院檢測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線纜導體直阻,鋼鎧厚度不符合技術規(guī)范書要求。根據《細則》有關規(guī)定,對該供應商采取暫停中標資格2個月處理。
注:根據《細則》規(guī)定,處理時間自公告當月起開始計算。在處理期間投標人沒有相應物資類別招標的,處理時間將順延至下一批相應物資類別招標結束。上述電纜供應商在完成整改后,需向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物資部提交整改報告和相關材料,經物資部組織驗收并合格后,方可解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