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筒兩側(cè)邊緣的高度應超過最外層鋼絲繩,其值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倍。
2、卷筒上鋼絲繩尾端的固定裝置,應有防松或自緊性能。
3、滑輪槽應光潔平滑,不應有損傷鋼絲繩的缺陷。
4、滑輪應有防止鋼絲繩跳出輪槽的裝置。
5、當卷筒和滑輪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報廢:
1)裂紋或輪緣破損。
2)卷筒壁磨損量達到原壁厚的10%。
3)滑輪槽不均勻磨損達3mm。
4)滑輪繩槽壁厚磨損量達到原壁厚的20%。
5)滑輪槽底的磨損量超過相應鋼絲繩直徑的25%。
6)其他能損害鋼絲繩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