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鑄造廠有限責任公司新建輕鋼結構熟料堆場封閉項目(二次)(項目編號:23AT47081803698)按照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方式,評審委員會最終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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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安徽省巢湖鑄造廠有限責任公司新建輕鋼結構熟料堆場封閉項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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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3AT47081803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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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 |
安徽省巢湖鑄造廠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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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代理機構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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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方式 |
二次公開招標轉單一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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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時間 |
2023年08月09日上午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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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選人 |
名稱 |
江蘇聯(lián)方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 |
響應報價(元) |
270017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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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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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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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孫躍 |
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8月14日17:00時。公示期內,如對上述成交候選人存在疑問,可依據相關規(guī)定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供應商提出異議應當提交書面函件。異議函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2)被異議人名稱;
(3)異議項目的名稱、編號;(4)異議事項;(5)相關請求和主張
(6)事實依據和證明材料;(7)法律依據;
(8)異議應當署名。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異議材料不完整的;(2)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的;(3)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4)提出異議的時間超過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時限的。
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謀取成交或惡意異議擾亂招標工作秩序的,將報請行政監(jiān)督部門處理。
如公示期內無有效異議,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成交人的依據。
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丁工
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0551-6373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