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包神鐵路物資供應分公司神木北4線檢修庫電動起重機采購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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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及包號:CEZB240206905001
一、中標候選人情況
標段(包)編號:CEZB240206905001
二、評標情況
評標委員會共 9 名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本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3天,自發(fā)布之日起計算。
三、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詢問不中標原因請聯(lián)系項目經(jīng)理:
姓名:趙英臣 電話:010-58131171
郵箱:13707614@ceic.com
(2)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
異議時限及程序: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nèi),登入國家能源招標網(wǎng)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戶登錄”→“投標人”→“投標業(yè)務”→“招標異議”中提出招標異議。在提出異議時,應明確提出異議內(nèi)容及異議的有關證據(jù)材料、異議訴求,以便我們盡快核實處理。
異議咨詢電話:010-58132372
(3)為規(guī)范招投標環(huán)境,維護正常招投標秩序,根據(jù)《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擾正常采購的失信行為,將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3年。
1) 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 惡意誹謗,誣告或陷害競爭對手
4) 投訴前沒有提出異議,或者對未處理完畢的異議提交投訴
5) 多渠道異議、舉報、投訴、上訪的。
一、中標候選人情況
標段(包)編號:CEZB240206905001
載明內(nèi)容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名稱 | 河南省礦山起重機有限公司 | 新鄉(xiāng)市礦山起重機制造有限公司 |
投標報價(人民幣萬元) | 159.700000 | 149.500000 |
質量(如有)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工期(交貨期)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資格能力條件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項目負責人/證書名稱/編號(如有) | 本項目不適用 | 本項目不適用 |
業(yè)績 | 1、高端起重裝備智能工廠裝配車間起重設備采購、徐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2022年4月 2、歐式葫蘆雙梁橋式起重機采購、麗島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8日 3、徐工港口機械高端智能化產(chǎn)業(yè)發(fā)展項目雙梁橋式、半門式起重機、徐州徐工港口機械有限公司、2021年10月 4、興泰建設集團鄂爾多斯公司物資采購、興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3月 5、38萬條全鋼工程子午線輪胎智能制造項目--起重設備、貴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 6、徐工基礎雙梁起重設備采購、徐州徐工基礎工程機械有限公司、2023年10月 7、起重設備采購、四川中科九微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6月 8、起重設備采購、德陽廣大鑫宏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7日 9、起重設備采購、廣聯(lián)航空(自貢)有限公司、2023年2月 |
1、起重機銷售、本溪市溪鋼工礦設備有限公司、2023.6.12 2、起重機械定作、代縣鑫旺礦業(yè)有限公司、2023.4.15 3、起重設備供應、安裝及服務、浙江省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3.5 4、工業(yè)品買賣、武漢路港豫起重機械銷售有限公司、2023.8.24 5、淮河能源集團滁州天然氣調(diào)峰電廠項目EPC 總承包項目、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東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2022.9 |
二、評標情況
評標委員會共 9 名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本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3天,自發(fā)布之日起計算。
三、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詢問不中標原因請聯(lián)系項目經(jīng)理:
姓名:趙英臣 電話:010-58131171
郵箱:13707614@ceic.com
(2)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
異議時限及程序: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nèi),登入國家能源招標網(wǎng)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戶登錄”→“投標人”→“投標業(yè)務”→“招標異議”中提出招標異議。在提出異議時,應明確提出異議內(nèi)容及異議的有關證據(jù)材料、異議訴求,以便我們盡快核實處理。
異議咨詢電話:010-58132372
(3)為規(guī)范招投標環(huán)境,維護正常招投標秩序,根據(jù)《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擾正常采購的失信行為,將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3年。
1) 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 惡意誹謗,誣告或陷害競爭對手
4) 投訴前沒有提出異議,或者對未處理完畢的異議提交投訴
5) 多渠道異議、舉報、投訴、上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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