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管理中,大致有以下四種管理風格:
1.指令式管理風格
由管理者來指定下屬或團隊的具體工作,做什么事,怎么做,什么時間做,在何處做,做到什么程度,事無巨細,面面俱到,可以稱得上是高職責行為。
其管理行為模式是:“我做決定,你去做”。其使用的管理工具是告知、指示、指導和建立。
2.教練式的管理風格
在具有指令式特征的同時,管理者與下屬之間采取雙向或多向的溝通、傾聽、鼓勵、輔導、澄清和激勵(稱為高支持行為)。
其管理行為模式是:“大家探討,我來決定”。其使用的管理工具是推銷、解釋、澄清和說服。
3.團隊式的管理風格
管理者給下屬以大致說明,并與下屬一同展開工作,注意傾聽下屬的意見與感受,激勵下屬積極地參與。
其管理行為模式是:“大家探討,一起決定”。其使用的管理工具是參與、鼓勵、合作和承諾。
4.授權式的管理風格
管理者在充分相信下屬的前提下,給予下屬以充分的授權,在管理過程中更多地使用高支持(關系)行為。
其管理行為模式是:“你來決定,你來做”。
傳統(tǒng)的管理理論一般局限于比較不同管理風格的優(yōu)劣,關注是哪一種管理風格更有效,管理者應該采用支持行為,還是職責行為,其結(jié)論往往是鼓勵管理者多采取授權式的或團隊式的管理風格。而許多管理者也存在固定的思維模式,認為自己的管理風格是長期形成的,很難去改變,最終形成“本色管理”,拒絕改變,從而希望下屬適應自己的管理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