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府獲悉,從即日起,內蒙古自治區(qū)不再審批鋼鐵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yè)的新增產能項目,并推出淘汰落后產能的“時間表”,細化、量化鐵合金、電石等落后產能的淘汰任務。
據(jù)悉,內蒙古將實施淘汰落后產能公告制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qū),暫停對該地區(qū)重點行業(yè)建設項目核準、審批和備案手續(xù),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yè),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證等。
消息指,內蒙古大氣污染行動計劃的目標任務是:到2017年,全區(qū)地級以上城市細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左右。為此,內蒙古不再審批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yè)新增產能項目,新改擴建項目必須等量或減量置換。臨近京津冀地區(qū)的興和縣、商都縣、多倫縣、寧城縣不再審批煉焦、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產能項目。
在加速淘汰落后產能方面,到2013年底,全區(qū)要完成淘汰鐵合金產能1.08萬噸、有色金屬產能2.5萬噸、電石產能37萬噸、平板玻璃產能5.5萬噸。到2014年底,淘汰鐵合金產能8.92萬噸、電石產能43萬噸。到2017年底前,淘汰水泥落后產能459萬噸,淘汰焦炭落后產能182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