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稱,日本船廠正在開發(fā)符合國際海事組織關于船上噪音新規(guī)的散貨船和化學品船,已接近成功。該新規(guī)對小型船舶來說,實現起來非常困難,因為要在結構上進行大刀闊斧的修改。但是日本船廠對于3萬載重噸級的散貨船和化學品船已經開發(fā)出適應新規(guī)定的設計,據報導,船東及相關方對這些設計反映良好。新的設計在船的生活艙室額外加了一層甲板,把客艙放在上層甲板。目的是將產生噪音的機艙遠離生活艙室。另一方面,對于1萬到2萬載重噸之間船舶,許多船廠還沒有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案。他們還正在研發(fā)和進行試驗。
在規(guī)定實施之前的一段時間內,設計師曾吐槽說如果哪怕考慮規(guī)定的一項內容,我們就都沒法造船了。然而現在,船廠開發(fā)出更加符合規(guī)定的船型,其中一些已經開始營銷。
1600總噸及以上的2014年7月及以后簽訂合同的新船要符合新的船上噪音規(guī)定,噪音水平要在基線以下,對2018年7月以后交付的船舶噪音新規(guī)將強制執(zhí)行。10000總噸以上和以下的船舶,設定的噪音水平不同。對于大船,生活艙和病房噪音水平應強制低于55分貝。
對日本船廠來說,2018年7月以后,靈便型散貨船和化學品船的交付將不斷增多。
對于好望角型散貨船,許多船廠對生活艙的布置進行了基礎改造,加了一層浮動甲板。他們發(fā)現只用消聲材料不能完全有效地達到規(guī)定的噪音水平,因此選擇將生活艙室布置遠離產生噪音的機艙。對于附加甲板大小的選擇,不同船廠各有不同的考慮。一些船廠加大了附加甲板的面積,給安裝選擇性催化還原(SCR)裝置留出空間,為滿足2016年1月NOX第三層標準的強制實施。
船廠發(fā)現機艙和生活艙室分離是有效的。這個設計代替了傳統的環(huán)繞機艙的艙室布置。除了結構布置外,船廠一直致力于采用先進的低噪音主機和其他設備。測量船的噪音水平時,空調、通風設備和發(fā)動機都在運行,因此,船廠挑選新型的低噪音附屬設備。
船廠認為對于大型船舶來說通過使用減振材料和一些小的修改能夠達到要求的噪音水平。但是對于小型船舶來說由于主機和生活艙室非常近,達到要求就比較難,要對船體結構進行較大的改動。對于1萬載重噸到2萬載重噸之間的船舶,許多船廠還在進行試驗階段,研究各種各樣的解決方案。比如在上層甲板與生活艙室之間插入防震橡膠。但是橡膠的老化是一個挑戰(zhàn)。此外,使用特殊的彈簧支撐上部結構正在研究中,但是成本會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