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清單,青海省第二批項目合計將建造540萬千瓦光伏、120萬千瓦風電、40萬千瓦光熱以及100萬千萬/360萬千瓦時儲能。儲能類型包含,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等。這些項目均采取就地消納,建造工期均為2年,估計開工2022年9月底前~投產2024年。項目詳情如下:
事實上,8月24日,青海省動力局在“關于加強海南州清潔動力工業(yè)建造的主張”——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第224014號主張答復的函上也透漏了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取得重大進展,一起也表示青海第一批風景大基地已開工海南州6.4GW項目,爭奪第一批青海風景大基地到年底建成并網3GW。(詳情:青海:7GW項目納入第二批風景大基地清單)
另外,青海動力局還要求海南州、海西州發(fā)展改革委全力推動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建造,加速辦理核準(存案)手續(xù),加強與自然資源、生態(tài)環(huán)境、水利、林草等有關部門聯(lián)接,開辟綠色通道,優(yōu)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強化項目要素保證。
各項目業(yè)首要趕快制定項目接入體系方案,對于符合評定要求的項目,省電力公司須在《電網公正敞開監(jiān)管方法》要求時限內完結接入體系批復。一起,省電力公司要同步開展項目接入電網工程規(guī)劃建造,保證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和接入電網工程同步投運。
各業(yè)首要嚴厲實行項目申報時的承諾,同步建造儲能調峰設施,加速配套工業(yè)落地,保證儲能調峰才能和新增配套工業(yè)負荷不低于新動力的全壽數周期;運轉期內若呈現調峰才能缺乏、用電負荷減少或中止情況,需補足調峰才能、重新引進用電負荷,保證施行效果不低于項目申報水平。無法完結要求的項目,配套新動力應同步施行退坡運轉或調整更換業(yè)主。
文件見下: